堂兄弟怎麼也成了父親遺產的繼承人?
陳先生透過查閱法律網站了解到內地繼承法的第一順序繼承人是父母、配偶與子女。現只剩下他與母親,因此他便認為他可與母親一起繼承父親在深圳的房產,可是當他在咨詢辦理繼承時卻被告知,他伯父的兩個孩子也該一起前去辦理,陳先生感到非常疑惑並找到中國內地律師咨詢。
陳先生這種情況並不少見,很多時被繼承人早於其父母離逝便很可能會出現這種情況,陳先生父親離逝不久後,其祖父也相繼離逝。當陳父離逝時,陳父在深圳的房產便分成了三份,陳祖父、陳母及陳生各佔三分之一。其後,陳祖父所佔的三份之一在其離世逝時分成四份,因伯父早已離世,伯父的兩個孩子代位繼承各佔四份之一,陳生佔四份之二。
因此陳生最後便繼承了6/12的份額,陳母佔4/12,伯父的兩個兒子各佔1/12。如想避免發生類似情況,建議大家可在家中長輩健在時及早咨詢律師,提前做好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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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內地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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