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先生與其妻子雖沒有辦理離婚手續,但已分居多年,夫妻關系早已名存實亡,謝先生獨自在國內生活,而其妻則留港生活,謝先生期後在深圳買了的房。

其妻後來得知他已在深圳買樓,向法院請求判令谢先生協助她辦理該房產的加名手續。

本律師事務所接受謝先生委托,並成功請求法院駁回其請求,同時明確表示該物業的份額並不屬於謝先生與她的夫妻共同財產。

案號: 2017)粤03民终33xx


大灣區跨境法律服務中心

廣東普羅米修律師事務所

HK Tel: +852 6645 2056 (大灣區律師團隊)

CN Tel: +86 186 8921 1926

Wechat: +852 6645 2056

www.szattorne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