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紙房產證上的名字,在親人離世後,竟成了家庭反目、對簿公堂的導火索。當信任遭遇法律空白,親情在財產面前該如何自處?

一、案情背景:一場因“借名”引發的跨境房產爭奪

香港居民陳先生多年前以姐姐的名義,在廣州番禺區購置了一套房產。從購房款、按揭貸款到日常水電物業費,全部由陳先生承擔,房屋也一直由他實際居住。

姐姐去世,房屋問題懸而未決為了最終處理好房屋,陳先生與姐夫、外甥達成協議,由姐夫和外甥作為繼承人,辦妥繼承手續後出售房屋並分配房款。房屋完成繼承並登記在姐夫、外甥名下後,二人將房屋以400萬元出售,卻未按協議將售房款支付給陳先生。

陳先生遂將姐夫和外甥訴至法院,要求支付剩餘房款及利息。

 


二、法院如何判決

1.判決要點解析:法院如何認定“借名買房”?

在本案中,由於陳先生與姐姐之間沒有書面代持協議,法院通過證據鏈還原事實。法院主要依據以下幾點認定“借名買房”關係成立:

出資證明完整:陳先生持有全部購房原始文件,並能提供完整的付款憑證,證明房款、貸款及相關費用均由其支付。

實際控制與使用:房屋交付後長期由陳先生居住,其實際繳納水電、物業等費用,形成持續佔有使用的客觀事實。

事後協議印證:陳先生與姐夫簽訂的《物業處理協議》,雖為事後達成,但內容間接承認了陳先生對房產的權益,強化了代持事實。

證據鏈閉環:上述證據相互印證,形成完整邏輯鏈條。

 

2.判決結果:法律如何分配售房款?

法院最終判決房屋出售所得400萬元,在扣除協議約定的欠款、補償款及相關費用後,剩餘148萬餘元歸陳先生所有。姐夫與外甥未按時付款,需自起訴之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利息。

 

三、律師解讀

本案核心在於“借名買房”關係的認定。儘管沒有書面協議,但法院通過出資、持證、居住、協議履行等多個維度,構建了完整的證據鏈條,最終支持了實際出資人的權益。

此外,家庭成員之間的財產安排可以儘量書面化,明確權利義務,避免日後發生爭議時舉證困難。尤其在涉及繼承、贈與、代持等複雜關係時,更應謹慎處理。

 

四、常見問題

Q1:跨境借名買房,應適用香港還是內地法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第三十六條:“不動產物權,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

借名買房存在諸多風險,若您正在考慮借名買房或者遭遇相關糾紛,建議向專業的法律人士諮詢,以保障自身合法權益。

 

五、結語

一場因房產引發的家庭訴訟,難有真正的贏家。陳先生雖通過法律途徑最終拿回了財產,但與姐夫、外甥之間的親情紐帶,恐已難以修復如初。在處置房產等重大資產時,一份清晰規範的書面協議,絕非對親情的質疑,而是對各方權益的理性保障,更是避免未來紛爭的關鍵屏障。

如需進一步諮詢跨境房產代持或繼承類糾紛等法律問題,歡迎聯繫我們的專業律師團隊。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僅供一般性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

 

大灣區跨境法律服務中心

廣東普羅米修律師事務所

HK Tel: +852 6645 2056 (大灣區律師團隊)

CN Tel: +86 186 8921 1926

Wechat: +852 6645 2056

www.szattorne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