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聚焦

1.1 家庭背景:滬港兩地四兄妹

丁先生是香港居民,他與三位妹妹共同擁有一處位於上海市徐匯區的祖屋。該房屋原由父母承租,父母去世後,由最小的妹妹登記為承租人,並最終通過房改政策買下產權,登記於其個人名下。

 

1.2 關鍵證據:一份《協議書》

然而,在妹妹購房之前,四兄妹曾簽訂一份《協議書》,明確約定:房屋雖登記在妹妹一人名下,但實質為四人共有,每人各占1/4份額。這份協議,成為日後訴訟的關鍵。

1.3 糾紛爆發:妹妹反悔,丁先生起訴

多年後,丁先生因生活變化,要求分割自己的份額。妹妹卻斷然拒絕,並稱:協議書是被迫簽訂的,並非真實意願;房產證寫的是自己的名字,房子就是自己的。

多次協商無果,丁先生向上海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其1/4產權份額。


二、法院判決:協議有效,丁先生獲1/4產權

2.1 法院查明的事實

協議簽訂過程:四兄妹就房屋權屬問題磋商長達一年,最終相互妥協,達成一致並簽署《協議書》。

協議內容:明確約定房屋為四人共有,各占1/4份額。

妹妹的主張:稱協議系受脅迫簽訂,但未能提供任何證據。

2.2 法院認定

協議合法有效:該協議書內容明確,未違反公序良俗,未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系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

脅迫主張不成立:妹妹以受脅迫為由主張協議無效,但未能提供確實而充分的證據,且與查明的事實不符(長達一年的磋商過程,不符合脅迫特徵)。

產權應予確認:丁先生依據協議書要求確認其享有1/4產權份額,有事實和法律依據。

2.3 判決結果

法院最終判決,確認丁先生享有系爭房屋四分之一產權份額。


三、律師解讀

書面協議至關重要,在家庭財產處置中,家庭協議如內容合法、意思真實,具有法律約束力。白紙黑字可避免日後糾紛。保留證據,如信函、協議草案、付款憑證等,都是維權的有力支持。


四、結語:一紙協議,守護家族記憶

一紙協議,跨越滬港兩地,不僅守護了丁先生對祖屋的合法權利,更串聯起一份跨越時空的家族記憶。財產可估值,但親情與傳承無價。白紙黑字的約定,既是法律的護欄,也是情感的容器——它讓家的溫度,在制度的框架下得以延續。無論房產在何方,明晰的權屬與規範的協議,才是對親情與遺產最鄭重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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